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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虚假宣传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告诫函

2024-11-24 18:28:43      点击:412

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(记者尹训银)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,虚假宣传向校训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山东省市今年6月以来,场监出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开展重点检查,管局构并对部分培训机构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。外培

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诫函典型问题,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发出提醒告诫函,虚假宣传向校训机引导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,山东省市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。场监出告

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,管局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公平、外培合法和诚实信用的诫函原则,综合考虑办学成本、虚假宣传向校训机市场需求等因素,山东省市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,场监出告切实加强价格自律,做到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。

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、退费办法等。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、错标、模糊不清。收费标准变动时,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,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,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。

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虚构教师资质、虚构执教履历、虚构背景荣誉、夸大培训效果、夸大机构实力,不得虚构课程报名人数、虚构用户评价,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
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价格促销活动,应当真实准确,清晰醒目的标示活动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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